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:
執行法院: 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法院
省份:河南
案號:(2019)豫1503執1754號
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:
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:全部未履行
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: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
被告賠償原告715419元